慎点!关于交通事故当场死亡的一点问题。发表时间:2018-05-09 10:54 【交通事故篇】第八问 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对于死者尸体如何处理? 这个问题有点重口但相信总有小伙伴想知道的吧,比如以下这位,而且交通事故中往往不能回避这个事情。今天截(制)取(作)了一位好奇心很强的朋友向陈涛律师咨询的聊天记录。 中国移动 01:35 100% 微信(135) 赵Four 陈涛律师你好!我想问一下我要是在大街上跳舞不小心被车撞了,我会被怎样处理? 噢!你问的是交通事故现场的尸体怎么处理的问题吧。对于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应依法对死者尸体进行检验,如需要解剖尸体的,应当征得其家属的同意。需要解剖未知名尸体,应当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检验尸体结束后,应当书面通知死者家属在10日内办理丧葬事宜。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的应记录在案,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由公安机关处理尸体,逾期存放的费用由死者家属承担。 对未知名尸体,由法医提取人身识别检材,并对尸体拍照、采集相关信息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填写未知名尸体信息登记表,并在设区市级以上报纸刊登认尸启事。登报后30日仍无人认领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处理尸体。 你领取了赵Four的红包 好! 中国移动 02:35 100% 微信(155) 赵Four 陈涛律师你好!其实我刚才问的只是我在街上跳舞违不违法。但你说的尸体那个回答很专业,法律上对这事儿怎么规定的?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条 检验尸体不得在公众场合进行。检验中需要解剖尸体的,应当征得其家属的同意。 解剖未知名尸体,应当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 第四十一条 检验尸体结束后,应当书面通知死者家属在十日内办理丧葬事宜。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的应记录在案,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由公安机关处理尸体,逾期存放的费用由死者家属承担。 对未知名尸体,由法医提取人身识别检材,并对尸体拍照、采集相关信息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填写未知名尸体信息登记表,并在设区市级以上报纸刊登认尸启事。登报后三十日仍无人认领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处理尸体。 你领取了赵Four的红包 早点休息,不要胡思乱想。 (供稿人:陈涛律师 联系电话:139956270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