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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的二手车曾出过重大交通事故,不仅能退车还可以...

发表时间:2018-05-09 10:58

【消费者权益篇】第二问  消费者和汽车经营公司签订《二手机动车买卖合同》,并办理了交接过户。后发现车辆有维修痕迹,查询得知该车曾因失控撞上路中央隔离带导致重大受损,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车并要求惩罚性赔偿吗?


律师解答:

经营者在出售二手车时,车辆是否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对消费者是否购买以及确定购买价格会有重大影响,且普通消费者也只能对车辆的外观和运转情况进行检验而无法对车辆是否发生过事故及其程度进行检验,因此经营者不应对消费者隐瞒车辆的重大修理情况。经营者作为专业的汽车经销商,既有对其销售车辆进行检验的义务,也有对车辆是否发生重大维修进行检验的能力,如其未告知消费者,可推定其主观上具有故意隐瞒该车辆系事故车的事实。经营者未如实向消费者告知这一足以影响是否购买该车或接受该价格的重大信息,其行为已构成欺诈。购买者可以要求撤销买卖合同,经营者返还购车款、购买者返还车辆。如消费者购车是为了生活消费而非生产经营,还可根据消法要求经营者给予三倍车款的赔偿。

法律依据:

《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第五十八条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供稿人:黄锐律师    联系电话:13100708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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