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选择计时收费的,可按下列标准:
(一)本所律师计时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根据律师的执 业年限、服务能力、社会信誉、委托事务的复杂程度等因素确定:
1.资深合伙人(执业十五年以上)律师1000-3000元/小时, 10000-30000元/工作日;
2.普通合伙人律师(执业十五年以下)700-2000元/小时, 5000-20000元/工作日;
3.资深律师(执业八年以上)500-1500元/小时,3000-10000元/工作日;
4.普通律师(执业八年以下)300-1000元/小时,1000-3000 元/工作日。
(二)计时收费应根据律师的实际工作时间据实累计计算。一项工作中有多名律师提供服务的,应分别计算各自的工作时 间后予以累计。半小时以下按半小时计算,半小时以上不足一 小时的按照一小时计算;不足半个工作日的按半个工作日计算,半个工作日以上不足一个工作日的按照一个工作日计算。
第九条 选择按阶段收费的,可按下列标准:
(一) 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案件分为一审、二审、二审发 回重审、执行、申请再审、申请抗诉、进入再审等阶段,每个阶段收费 10000-300000 元。
(二) 刑事案件分为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一审阶段、 二审阶段、申请再审阶段、申请抗诉阶段、进入再审阶段等, 刑事案件侦查阶段5000-100000元/件, 起诉阶段5000-100000元/件,一审阶段20000-300000元,二审阶段、申请再审阶段、申请抗诉阶段、进入再审阶段等参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
第十条 民事、行政案件或非诉讼专项事务,可以按照涉案标的额的一定比例或分段累计收费,按以下标准:
标的额或涉案额 比例
1,000,000 元以下 6%
1,000,001 元至 5,000,000 元 5%
5,000,001 元至 10,000,000 元 4%
10,000,001 元至 50,000,000 元 3%
50,000,001 元至 100,000,000 元 2%
100,000,000 元以上 1%